【科研】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cae     审核人: 访问量:207发布时间:2018-10-23

各相关学院、老师:

为做好2018年度第二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别、领域和方向

    2018年第一批项目将支持我国与19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任务数273~281项左右,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将指南内容概括如下(详细内容请参看附件):

序号

合作方

资助领域方向

总金额(万元)/资助数(个)

平均资助金额(万元)

1.1

中国和美国

农业、环境科学、医药卫生、能源、生命科学、应用物理、地球科学(含海洋、大气、地震科学)

18000/65

275

1.2

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

能源利用中与水相关的领域

4700/1

4700

1.3

中国和加拿大

人工智能和机器人

550/4

137

1.4

中国和乌拉圭

大豆种质资源交换与优异基因资源挖掘,优质食用、大豆新品种培育、检测,转基因大豆新品种选育、安全评价与应用

600/1

600

1.5

中国和德国

智能制造(工业 4.0:新型自适应生产系统、高能效生产技术、生产机器和设施、智能生产服务系统设计

2500/3~4

625~833

1.6

中国和法国

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环境和气候变化、航空航天

1000/8

125

1.7

中国和芬兰

互联网工厂、医药科学、智慧和柔性能源、智能交通

3000/10

300

1.8

中国和欧盟

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先进有效、安全便捷的健康技术、海洋装备、航天、新材料、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公共安全

5000/15

333

1.9

中国和意大利

人工智能(脑启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天体物理相关技术;创新生物医学设备与药理学(医用机器人、组织工程、新疗法、神经退行性疾病和个体化医学);生物质转化为能源和其他附加值产品的创新过程

2000/10

200

2.0

中国和捷克

材料科学、能源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机械工程、食品科学技术、天文学、生物学、医学、电子与通信技术、核科学技术、遥感技术、畜牧、兽医科学、农学与农业技术、农业环境保护、鱼类养殖等。

3200/16

200

2.1

中国和白俄罗斯

电子学、信息通讯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工程技术、能源和能效、交通运输工程、化学技术和生物技术、农业技术

2000/20

100

2.2

中国和日本

信息、能源和生物医药

9000/30

300

2.3

中国和韩国大型产学研联合研究项目

生物技术、信息通信、新能源

1800/2

900

2.4

中国和韩国

生物技术、信息通信、新能源、医疗医学、航空航天

600/6

100

2.5

中国和韩国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产业应用技术领域、能源领域、

2000/8

250

2.6

中国和巴基斯坦

新兴信息通信领域(包括网络安全、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机器人、先进材料和纳米科学、可再生能源技术、冷库技术、耐热基因和杂交种子技术、旱地农业和水资源、草药

1500/10~15

100~150

2.7

中国和伊朗

领域不限

500/3~5

100~166

2.8

中国和蒙古

农业、畜牧业、生物技术、环境保护、矿产开发、
信息技术、人工智能

1500/10

150

2.9

中国和南非

生物技术与农业、传统医药学、可再生能源、古人类学/考古学、水资源

1500/15

100

3.0

中国和南非

天文学大数据

200/1

200

3.1

中国和南非共建联合研究中心

矿业、林业

1400/2

700

3.2

中国和埃及

可再生能源、水、食品与农业、卫生

1500/10

150

3.3

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GIF合作项目

超高温气冷堆核能系统相关石墨材料研发,以及高温金属材料性能及分析方法;超临界水冷堆核能系统材料与化学研发;超临界水冷堆核能系统热工水力与安全研发

2500/3

833

3.4

金砖国家(俄罗斯、印度、巴西、南非)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能效,包括半导体照明;生物技术与生物医药,包括人类健康与神经科学;海洋与极地科学技术;地理空间技术及其应用;信息技术与高性能计算;航空

6000/20

300


二、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
  ——项目申报人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申报人员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对外磋商协调情况,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对外磋商协调情况,选择立项。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江苏省科技厅
五、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老师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

  (2)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10308:0012516:00

    3)首次申报的项目申请人请将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职称、手机、邮箱、身份证号),发送至lcl520@nuaa.edu.cn,获取用户名、密码及项目申请授权 

    4)各申报老师通过系统提交直接生成并打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双面打印)于125前交于科研院612办公室,学校汇总材料统一上报。

 

附件: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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