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办】自动化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评选细则

作者:wangjunyan     审核人: 访问量:618发布时间:2018-11-08

自动化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评选细则

各系、所、中心:

根据《教师课程教学评价与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14〕128 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表彰及奖励师德高尚、胜任教学、潜心育人、评估评价好,在专业、课程等教学改革、建设、管理中业绩显著,积极推进“课堂革命”,推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小班化研讨等模式创新,探索智慧教学,为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 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按照学校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确保将我院优秀老师选拔出来,参加学校评选,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及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姜斌 

副组长:王晓琳、杨德华、阮新波、陈谋

成员:宋晓峰、王俊彦、王元娟、郑成

2.监督小组

组长:刘建成   副组长:张跃

成员:刘斐文、臧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贯彻“综合评定、业绩优先、导向明确、标杆引领”的评选原则。

2.遵循“自愿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议、择优遴选”的工作程序。

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院不再另行新增申报条件和要求,学院制定评审组织工作细则,负责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1.全院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及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专任教师)。

2.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全职从事教学管理的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教务秘书、教发秘书、评估秘书等。

(二)专任教师参评基本条件

1.近三学年,每年必须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创新与改进教学模式,推进“课堂革命”,成效显著;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专业认证(评估)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标志性成果。(必须具备的条件)

2.2017-2018学年课程教学评估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所授课程均为良好以上,且至少一门优秀。 (必须具备的条件)

3.2017-2018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所授课程(至少三门次)均为优秀;或近三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每年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至少有一门次课程为优秀;或近五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其中四年每年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至少有一门次课程为优秀;或2017-2018学年开展智慧教学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在校内产生影响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为优秀。(满足其中的一条即可)

4.申报教学优秀一等奖和教学创新奖的教师须在学院评审出评选结果前,面向全校开设教学观摩公开课或教学专题讲座。(必须具备的条件)

(三)教学管理工作者参评基本条件

1.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意识强,业绩良好并得到师生公认。

2.熟悉教学管理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注重教学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检验,具有创新和改革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地思考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岗位胜任力。

4.申报者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还应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班主任(导师)管理、教师发展、教学评估、教务管理、学业预警以及专业认证(评估)等工作中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四、   学院教学优秀奖名额及评审工作办法

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教学优秀总名额11名,其中拟推荐一等奖2名。教学创新奖和教学管理奖:名额各10个,均不分配到学院;教学创新奖每学院最多推荐2人,教学管理奖每学院最多推荐1人。教学创新奖、教学管理奖和教学优秀奖荣誉可以兼得,但奖金发放时以高的为准。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表格的填写和材料的提交。学院对老师申报的材料认真核实,确保申报材料中客观条件的真实性。聘请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专业建设和管理等经验的院内外评审专家组成学院教学优秀奖评审小组。评审专家成员采用回避制,即申报者不能被聘为评审专家,按照如下办法进行评审:

1. 评审专家逐份评审个人申报材料。

2. 评审专家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终推荐名单。按照选票多少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专家投票推荐确定二等奖人选。每位专家同意推荐人数不多于11人。

4. 按同意推荐得票数多少排序,取前11名获得二等奖推荐资格。

5. 对获得二等奖资格并申报一等奖的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推荐

参加校一等奖评审的人选。对于获得二等奖资格而未申报一等奖的老师,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对其进行投票。

6. 二等奖得票数超过专家数的1/3、一等奖得票数超过专家数的2/3

方为有效。

7. 对排名前11,但未能达到得票数要求的申报者,经评审专家组商议

同意后可以进行第二轮投票,若满足第6)条的要求,则可获得推荐资格。

8. 若出现票数相同而无法确定推荐资格的情况,再次对票数相同者进

行投票,得票多者按此前排名顺序获得推荐资格。

9. 一等奖优先选取专家推荐名单中的前两名;如不足2名,将顺序从

二等奖推荐名单中申报一等奖的得票数最多者获得一等奖推荐资格。

 

五、学院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 11月8日下午5点前:

1.公布学院的评审细则。

2.各基层单位组织专任教师在线填写《教学业绩测评表》(详见附件

5)、《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详见附件6)、《教学创新奖申报表》(详见附件7);组织教学管理工作者填写《教学管理奖申报表》(详见附件8)。

网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上办事大厅:

(http://ehall.nuaa.edu.cn/taskcenter)--教学优秀奖新奖申报表)。

3.报名截止时间:11月11日。

4.各基层单位将申报者个人申报表、汇总表各打印一份,个人/基层主

任签字提交学院。请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档至邮箱:junyan@nuaa.edu.cn

(二)11月15日下午5点前:

学院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情况,安排专人对申报者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

并组织专家组评审,学院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5天。

(三)11月19日下午5点前,

学院将《学院评选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9)和《学院评选组织工作总结表》(模板详见附件10)(纸质和电子档)报教学评估办公室(本部综合楼1025室);将《教学管理奖申报表》(纸质和电子档)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本部综合楼416室)。

(四)11月下旬—12月上旬,学院负责组织拟获教学一等奖和教学创新奖的教师面向2018年岗前培训的青年教师开设教学观摩公开课或作教学专题讲座。具体安排需提前通过“教发活动申报系统”报送教师发展办公室。

 

六、其他

本次工作联系人:

王俊彦   王元娟   郑成

(电话84890132,邮箱junyan@nuaa.edu.cn);

(电话84892352,邮箱 wyj303@nuaa.edu.cn)。

自动化学院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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