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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2021年“生物与信息融合”等12个专项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926发布时间:2021-05-19


各相关学院:

近期,科技部发布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年第四批次12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序号

重点专项

1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

2

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

3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4

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

5

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6

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

7

生物与信息融合(BTIT融合)

8

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

9

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

10

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

11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12

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

提示:部分专项设“揭榜挂帅”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

一、申报注意事项    

1. 本次申报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

2. 申报注意事项和资格,以及专项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详见科技部通知网址: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517/4307.html

特别提醒:各专项对申报资格、课题设置和参加单位数量有不同要求,请仔细阅读各专项指南和形式审查要求。

3.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638:007716:00

二、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 申报权限开通

拟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请填写附件《拟申报项目清单》,于530日前发送到邮箱sunyuntao110@nuaa.edu.cn,以便在平台开通申报权限。

2. 联合申报协议用印

项目“联合申报协议”需加盖我校公章的,请提交科研院会签,线下审批请到本部综合楼科研院603办公室审核、登记,线上审批请选择沈建新或孔祥浩会签;

另外,联合申报协议中承诺配套经费的,请课题组说明配套资金来源。

3.如有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事项的疑问,请及时联系科研院高新技术办公室。

联系人:孙运涛84891663  15850595009

附件:拟申报项目信息表(模板).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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