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邹望蠡     审核人: 访问量:8发布时间:2016-08-31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617号)的文件要求,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顺利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实验室基本信息、实验室人员信息、实验教学信息等,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2.各实验室负责人可从国资处网站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二、相关要求

 

1.实验室各项信息数据请按照相应要求如实完整填报,同时作为年度实验室工作考核评价依据。

 

2.截止时间:各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完成。

 

3.联系人:殷凯    8489276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8月31日

 

电话:+86-25-84892368 传真:+86-25-8489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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