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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申请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杰出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王炜     审核人: 访问量:219发布时间:2016-10-11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校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加快培养我校高层次、精英型青年科研人才,增强我校青年科研人员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上的竞争力,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杰出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2017年度拟通过“A类项目”和“B类项目”予以支持。其中“A类项目”立项资助5项,资助期限为5年,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B类项目”立项资助5项,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

 

二、申请人资格:

 

A类项目”要求35周岁以下[198111日(含)以后出生],“B类项目”要求40周岁以下[197611日(含)以后出生],均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力,成长潜力大,思维活跃,富于创新精神,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5年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项目2项;

 

2.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3.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4.获得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

 

5.其他高水平成果。

 

三、限项要求:

 

1.申请人从未获得过本基金计划项目的资助支持,且同一申请年未申请其他类别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申请人主持其他类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不超过1项;

 

3.申请人近三年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无不良记录。

 

四、结题标准:

 

1. “A类项目”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8篇高水平SCI论文,且其中2篇必须唯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No.***”(英文: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NO.***B类项目”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5篇高水平SCI论文,且其中1篇必须唯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No.***”

 

2.按期完成《立项资助任务书》中的科研任务;

 

3.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须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五、申请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61025,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PDF电子版(含附件)一份由学院汇总发送至邮箱xlzhang@nuaa.edu.cn

 

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敏感信息,项目申请人须通过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集中提交,逾期申请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小兰

电 话:84892758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6办公室

 

 

附件:杰出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技部
2016年10月11日


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杰出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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