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工作】转发:关于制定2017年对外合作与交流计划的通知——此通知详见oas网站通知,请各位老师将申报信息填写进汇总表发给各单位主管领导,上交学院的时间为11月25日上午。请大家相互转告。

作者:外事办     审核人: 访问量:22发布时间:2016-11-22

关于制定2017年对外合作与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11-18  | 发布人:董峰  | 发布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工信厅外 [2016] 158)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6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 [2016 ]  17)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开展2017年度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

一、2017年度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

1.本次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包括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培训及校际访问交流等活动。凡未申报计划者或未按时上交因公护照及赴港澳台通行证者,上级审批单位原则上不予审批。

2.经校外事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决定将2017年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资助调整如下:教职工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可获单人单次资助,赴港澳台参会不再资助,工科类正高级职称者不再资助。

二、材料提交

1.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并于20161125前,把经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汇总表纸质版送交国际合作交流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相应电子邮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汇总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2、联系方式

① 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联系人:陈峰 84890911 ,综合楼421

电子邮箱:chenfeng@nuaa.edu.cn

② 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培训及校际访问交流等:

联系人:董峰 84890762 ,综合楼423

电子邮箱:abc@nuaa.edu.cn

各类申请表格见附件。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61118

电话:+86-25-84892368 传真:+86-25-8489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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