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自动化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细则

作者:chenjie     审核人: 访问量:462发布时间:2016-12-07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申请考核”招生细则,供选择此招生方式的考生遵照执行。

一、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斌

副组长:赖际舟 阮新波 王晓琳

成  员:杨德华王俊彦 陈杰

 

二、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刘建成

副组长:沈伯秀

成  员:李洁季娟 孔燕

 

三、    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细则

1.  申请者基本条件

申请者需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中的基本报考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b)   入学时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c)   健康状况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  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

a)   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自动化学院的导师均可接收。

b)   每位博士生导师本年度招收博士生的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请各位考生报考前务必与导师进行联系与询问

 

3.  考生申请程序

a)   考生需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b)   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需于2016年12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邮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以EMS方式邮寄,不接收其他形式的快递。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06            联系电话:025-84890132

提交材料清单(材料按照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件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 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

(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研究报告等);

(5) 两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知名专家的推荐信;

(6) 个人简历;

(7) 个人陈述(本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8) 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叙述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 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10)     缴纳报名考核费。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4.  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材料形式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专家组提出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审批后,于2016年12月12日前学院对外公布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对于逾期提交申请材料者,学院将不再受理。

 

5.  考核程序

考核形式:面试。

考核时间:2016年12月18日全天(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提前七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学院按学科组成考核专家组,由5名及以上(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相关研究方向教授组成。另设秘书1人,对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的潜质等。

面试时间30分钟。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展示,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注意:如非应届考生,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XXX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博士,并同意该同志考取后将档案调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同意函,函件上需有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该函件在面试考核时需携带,并提交给自动化学院)

6.  拟录取名单审核

根据各“考核专家组”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

 

7.  录取通知书发放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需先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8.  监督机制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    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www.graduate.nuaa.edu.cn)以及自动化学院网页(http://cae.nuaa.edu.cn/),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页公布。

2.自动化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0132 自动传真:(025)84892368

   电子邮件:nuaayzb@nuaa.edu.cn

  

本细则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

2016年12月5日

电话:+86-25-84892368 传真:+86-25-84892368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 号 1003分箱 版权信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