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于研究生学校学业奖学金动态化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学业奖学金中期评定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与评定的范围
2016级全体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定向研究生(除强军计划生和少数民族生)、留学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学业奖学金中期评定。
二、主要依据
1、适用文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4]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调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校研字[2015]28号)
2、等级和比例
1)按照2016级研究生入学当年度确定的奖学金等级比例和人数。
2)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等级与比例的评定,采用奖学金总额不变的原则。
学院按照2016级研究生入学当年度确定的奖学金总额,进行2016级研究生奖助学金中期评定。评定后的等级比例应合理并尽量保持原等级比例。
3)退学(包括新生开学未报道而不再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奖学金等级的名额保留退学之前的年级。
4)休学研究生,申请复学后,应重新参加复学后所在年级的奖学金中期评定,奖学金等级的名额,从休学之前的年级转入参加中期评定的年级。
5)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种提前攻博生进入博士阶段后,其奖学金等级的名额保留在其硕士所在年级。
三、评定工作程序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校奖助学金中期评定实施细则。
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级研究生,奖助金可以根据全院情况,按排名先后进行上调。
1.平均成绩优良,且中期考核优秀的非定向研究生、强军计划生和少数民族生。
2.科研能力突出,创新成绩显著。在校期间发表或录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参加学科类竞赛获奖或在本学科申报专利或其他科研创新成果突出。
3、不能越级申请奖学金,原三等奖学金不可申请上调至一等奖学金。
凡是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将下调甚至取消奖助金。
1.凡是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的研究生;
2.凡是未按时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的研究生;
3.凡是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
4.凡是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奖助金。
5.凡是课程成绩出现补考或重修情况的研究生,原则上学生奖助金将进行下调,若学生在发表论文、申报专利、参赛获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可申请保级,奖学金评选可酌情考虑;
6.研究生入学至今,有跨一级学科变更学科专业记录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奖助金。
四、时间安排
截止日期 | 工作内容 | 备注 |
2017-11-17 | 1.所有学生打印好“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导师意见”和“考核小组意见”签署后,交给班长。班长汇总好后提交给辅导员刘斐文老师; 2.提交奖学金上调/保级申请材料的电子档和纸质版给班长(附件2/附件3)。班长汇总后交到学院1号楼412(东)办公室。 | 1.中期考核评分参照《研究生手册》51页的标准进行评定。 2.上调/保级申请材料需包含发表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大家自己保管好原件。 |
2017-11-22 | 辅导员填写“中期思想品德评定结论”并盖章。 | |
2016-11-24 | 请各班班长填写“中期考核班级汇总表”(附件4),完成后发送至邮箱(kongyan@nuaa.edu.cn)。 | |
2016-11-28 | 1.公示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 2.学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个人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好“培养管理”中的“中期考核登记”。 | |
2016-12-5 | 学院评审小组对学生学业奖学金情况进行评定 | |
2016-12-7 | 对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
五、未尽事宜由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