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院,我院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选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2019年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一、学院评审工作组
组 长:江 驹
副组长:宋晓峰
组 员:王俊彦、孔 燕、王明月
二、学院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刘建成
副组长:张 跃
成 员:黄 巍、李 洁
三、评定对象
免试录取的2019级全日制直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五、奖项设置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为20000元/生,二等奖为5000元/生。总名额24名,择优推荐一等奖。
一等奖用于奖励来自原985工程或原211工程建设高校推免生中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二等奖择优奖励部分优秀推免生。
六、评选方案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生源学校类别、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等要素进行评选,各个要素得分均折合百分制计算,具体评定方案如下:
1.本科院校(满分100分):原985工程高校100分,原211工程高校80分;
2.本科学习成绩(满分100分):本科四年必修课平均分(折合百分制)计算。本科院校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的研究生需提交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推免生在入学前参加自动化学院面试时的考核得分。
4.最终综合得分=“本科院校”得分×20%+“本科学习成绩”得分×50%+“综合素质”得分×30%;
5.评定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则按本科学习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等情况下,直博生优先。分数相同类别相同的情况下,学院会邀请相关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排序。
七、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要求
1、纸质材料提交到自动化学院1号楼408办公室,包含:
(1)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申请表;
(2)获奖证书、论文录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科院校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的研究生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kongyan@nuaa.edu.cn,包含:
(1)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申请表;
(2)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汇总表。
3、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22日(周日)上午11:00,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23日(周一)上午11:00,
以纸质和电子材料同时收到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1号楼408
联系人:王老师、孔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0132
申诉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1号楼418
申诉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申诉电话:025-84892351
九、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特别奖学金申请表.doc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