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2020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结合学校相关安排和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资格审核
1、审核对象为2020年上半年全体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2、审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开题报告、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
3、审核时间:2019年11月22日前,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培养资格审查合格硕士研究生名单。
二、学位论文评审
1、学位论文评审安排在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3月4日之间进行。
2、校抽查评审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邀请毕业硕士研究生代表和学院教务秘书代表以及导师代表现场操作和监督,通过电子摇号产生,名单将于2019年12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抽查学位论文材料需于2020年1月6日前报送;如不能及时报送材料,需要延期到正常毕业之日后半年以上时间方能论文送审和答辩。
3、学院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评审由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和各学科组分别组织进行。学院研究生教学办采取学位论文全部外审的方式进行,送审论文电子材料需要于2020年1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收齐上交,如不及时报送材料需及时办理延期送审手续。各学科组论文评审将由各学科组自行组织安排。
4、对于无法参加2020年1月论文送审但又希望参加2020年3月答辩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填报《硕士学位论文推迟送审申请》(附件1)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可推迟至2020年2月17日提交,两份硕士学位论文均由学院送审,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学院会及时送审并催促推进,但确因评审意见无法及时返回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无法参加2020年3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将自动延期三个月。若未能及时提交论文送审需延期到正常毕业之日后半年以上时间方能论文送审和答辩。
5、对于不参加2020年1月论文送审且不参加2020年3月论文答辩的同学需在2020年1月10日之前提交保留答辩资格申请并完成相关手续。若不能按期送审又未按期提交申请的同学需延期到正常毕业之日后半年以上时间方能论文送审和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2020年3月9日至3月20日之间完成。如申请保留答辩资格,需在2020年3月5日前完成相关手续。若不能按期答辩又未按期提交保留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需延期到正常毕业之日后半年以上时间方能论文送审和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学科统一组织。
2、校学位论文答辩由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名单由各学院报送。根据要求,学院将于2020年3月6日下午16:00前向校学位办报送参加校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名单。
3、学院将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将组织部分学生参加学院集中答辩,集中答辩名单将在2020年3月7日前公布。
四、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初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安排在2020年3月20日之前完成。
2、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2020年3月25日前安排会议审批学位、初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位论文内容、评阅意见和答辩情况组织推荐。
3、学院报送授予学位表决票及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有关材料至校研究生院。
五、校研究生院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抽查重点
1、新增硕士专业毕业的研究生。
2、新上岗导师指导的首届毕业研究生。
3、以往出问题较多的学院、学科、导师。
4、指导研究生数较多的导师。
5、跨一级学科及跨三个二级学科招生的导师。
6、近3年内申请学位论文不上传互联网的导师。
7、2020年审核暂停招生资格的导师。
六、其他
1、研究生培养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和学位授予审核等有关管理环节要求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请人须在系统上通过培养资格审核及缴费审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环节,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程序。
2、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其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按学校规定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最长时间(含休学)为2年,不超过4.5学年(从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最后日期止)。
3、对于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授予硕士学位的要求,但满足其它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毕业离校,并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学位办办理保留学位授予资格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满足要求后,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4、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需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请各学科务必配合确保本次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附表1:自动化学院2020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项目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培养资格审核 | 课程成绩、开题报告等 | 201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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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培养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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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重合度检测1 |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论文电子版。 要求:1、学位论文提交电子版(pdf格式) 2、提交论文全文,全文需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以“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导师”命名。 | 2020.1.8 | 各班班长于2020年1月8日中午11点前将本班电子版论文收齐发送至邮箱kongyan@nuaa.edu.cn,逾期未提交者不参加第一次重合度检测,可参加第二次查重但默认为放弃一次查重机会。 |
学位论文 重合度检测2 | 要求同上。 | 2020.1.10 | 2020年1月10日中午11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提交要求同上,逾期未提交或检测结果仍不满足要求者不参加学院本次送审。 |
学位论文评审 | 关于学院组织送审论文:本次送审论文将直接由通过重合度检测的论文电子材料统一在线分发送审。学院会将论文电子版统一上传,各位同学需要在2020年1月13日上午9点前按照学院发放的账户名和密码登陆送审网站确认送审论文信息。 关于各学科组织送审论文将由各学科自行组织。 | 2020.1.10-2020.3.4 | 说明:1、学生本人需在线提交送审申请,经导师审核通过同意送审后,学院再行送审。 2、关于论文编号规则:校院代码(1028703) 应毕业年份(入学年份+3)-学生类别(学硕SX/专硕SZ/非全SF)学号末三位。 示例:1028703 20-SX001 |
提交论文评审结果 | 由各学科组织送审的1份评阅结果,由各班班长收齐后按学号顺序排好提交至教学办。 | 20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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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学院集中答辩学生名单 | 按学院规定,外审评审分数排名在学科末位15%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 | 20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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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 | 学院、各学科组织研究生论文答辩 | 2020.3.20 | |
学位论文评审 与答辩材料 | 一份签署完整的归档材料、两本论文(一本线装、一本胶装) | 2020.3.20 | 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交至院研究生教学办。 |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填写登记表 | 2020.3.20 |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成果、论文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导师签名。 |
毕业资格审核信息 | 学生在2020年3月19日下午5点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下,毕业资格审查,答辩结果由学院教务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打印“毕业资格审核表”,核实无误后由本人签字,班长汇总后教务员签字,学院盖章统一提交。 | 2020.3.20 | 答辩结束后请及时录入答辩结果。2020年3月20日午12点前,学院会统一在系统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即可打印提交。 |
学位授予信息 |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下,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并本人签字,班级汇总后统一提交。 | 202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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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批学位、初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 | 2020.3.25 | |
材料报送 | 1、授予学位表决票 2、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3、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 | 2020.3.26 | |
专家评审会 | 评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2020.3.27 | 研究生院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2020.4.1 | 研究生院 | |
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 | 2020.4.1 | 研究生院 |
附表1:自动化学院2020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pdf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