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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延退、返聘、外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1385发布时间:2020-11-11

来源:人事处官网

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好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现就2021教职工延退、返聘、外聘兼职人员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延退工作

1.教职工延退工作依据学校《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校人字〔200466号)、《教职工退休、延退工作补充规定》(校人字〔200647号)实施,按照自愿申请、按岗聘用、严格条件、逐级审批的原则进行。

2.此次延退工作对象为2021年11日至2021年1231日之间退休或延退期满人员。

3.申请延退人员需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附件1)。

4.对拟延退人员,各聘用单位需明确延退期间的工作任务,延退期满进行考核。

二、教职工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工作

1.教职工返聘工作依据学校《返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0663号)实施。外聘兼职人员工作依据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0817号)实施。

2.此次教职工返聘、外聘兼职人员申报对象为2021年11日至2021年1231日之间期满且拟继续聘用或拟于2021年新聘的人员。

3.首次申请返聘、外聘兼职人员(非教师岗)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审批表》(附件2)。首次申请返聘、外聘兼职教师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附件3)。

4.申请续聘(包括教师岗和非教师岗)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人员考核续聘审批表》(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申请延退、返聘、外聘的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研究同意,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审核后,报校教职工聘用(任)领导小组审定。对于审定通过、同意聘任的返聘、外聘人员由学校与本人签署聘任协议。

2.各单位应认真审核拟延退、返聘、外聘人员情况,按照规定严格把关。

3.各单位汇总延退、返聘、外聘人员情况,机关各部门由机关党委审核汇总,填写《申请延退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申请返聘、外聘兼职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4.请各单位于2020年1116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交到综合楼528办公室,电子档发送到邮箱renshike@nuaa.edu.cn

联系人:臧李洁

联系电话:84896762

 

附件: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doc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审批表.doc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doc

附件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人员考核续聘审批表.doc

附件5.申请延退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6.申请返聘、外聘兼职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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