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单位以及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体平稳。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校决定对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的在岗员工。
二、评选条件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参评单位应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相关管理制度健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保障措施得力,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或进步明显,具有示范效应。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参评个人应工作认真负责,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工作成绩突出,所在单位成为安全生产管理标杆;
2.及时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积极创新,成绩显著,具有示范推广效应。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年度安全管理先进集体2个,安全生产先进个人8名。
评选工作分三个环节进行:
(一) 单位内部评选
先进集体由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申报。
各单位组织开展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每个单位可向学校推荐2名候选人。
(二) 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评选
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专家组评审的方式,对先进集体参评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选。
(三) 校安委会审定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报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四、申报材料
先进集体:请申报单位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
先进个人:请各单位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同时根据单位遴选结果填报《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单位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与推荐表同时上报。
请于11月27日17:00前将申报表和推荐表纸质表格报送国资处,电子文档发送至jak@nuaa.edu.cn。
附件: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