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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盘存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611发布时间:2021-04-12

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盘存工作。请各单位全面清点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按要求统计并上报相关信息。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危化品统计相关信息将通过江苏省危化品专项治理信息系统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通知详见附件一)。对拒不填报和不认真填报甚至填报存在错误信息的,教育厅将对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盘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肃认真做好信息统计,确保数据准确。

2.加快盘点,及时处置。请各单位于即日起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进行存量盘点,填写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一览表(附件二),并对盘存中发现的过期危险化学品做无害化处置。

3.规范填报,及时提交。请各单位于20214201700前,将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交至国资处技安科(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08)。

为协助各单位更好地完成本次盘存工作,国资处将为有需要的单位提供智能盘点器,详情请联系技安科。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2.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一览表

 

工作联系人:赵端正、王梓赫,联系电话:8489290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412

附件1: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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