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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本(预)科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747发布时间:2021-03-04

为激励更多的学生勤学、乐学、善学,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评优评奖工作实施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启动2021年本(预)科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1.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排名位列专业前60%的大一至大三年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不包含留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以秋季学期学习成绩为评价标准。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500/人,二等奖400/人,三等奖300/人。

3.学业奖学金等级划分标准为:

一等奖:学习成绩排名位列专业前20%(含20%);

二等奖:学习成绩排名位列专业20%-40%(含40%);

三等奖:学习成绩排名位列专业40%-60%(含60%)。

4.参评学生当学年秋季学期学习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课程,如出现不及格课程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中递补

具体名额详见《2021年本(预)科生学业奖学金指标预算表》(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

各学院应在学校评优评奖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示。请于46日前完成学生评奖评审、材料汇总审核、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于4817:00前完成各类文本及电子材料报送。

2.材料上报要求:

文本材料:

1)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奖工作实施细则;

2)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Word格式)(附件3);

电子材料:

1)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Word格式)(附件3);

2)学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4)。

文本材料需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uxue@nuaa.edu.cn

三、其他

学生若对评奖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拨打电话025-52119832、发送邮件至zhuxue@nuaa.edu.cn或者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南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

附件2:2021年度本科生学业奖学金指标预算表.xlsx

附件3:2021年春学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word格式).doc

附件4:2021年春学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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