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院级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争做建设新时代先锋、展现新时代青春担当,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五四”期间对2020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数量
参照各院级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和团员的数量,按一定比例分配申报名额(附件1)。校团委将择优对各学院候选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最终评选出以下类别:
(一)个人类奖项
1.“千百十”优秀青年学生
“千”:优秀团员(含优秀学生团干部) 2000余名
“百”:百佳青年学生 100名
“十”:十大杰出青年学生 10名
2.优秀共青团工作者 5名
3.优秀团学导师 20名
(二)集体类奖项
4.五四红旗团委 6个
5.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100余个
6.优秀学生组织
优秀院级学生会 5个
优秀院级研究生会 5个
优秀院级学生青协 5个
优秀院级学生科协 5个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团员(学生团干部)、百佳青年学生、十大杰出青年学生
“千百十”优秀青年学生应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自觉遵规守纪,在“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国际视野、人文情怀”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优秀团员:关心支部建设,在“一支部一项目”和团日活动等各类支部活动中表现积极;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本科生团员要求在2020年度学习成绩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具体绩点由各学院团委公布),年龄须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1993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2020年度团员评议结果为“优秀”者优先;积极投身社区基层服务,在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者优先。
优秀学生团干部:满足优秀团员参评条件;任学生团干部不少于半年;热爱团的岗位,工作能力过硬,工作作风优良,密切联系青年,如担任团支部书记,其团支部2020年度评议为“五星”者优先;积极投身社区基层服务,在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者优先。
百佳青年学生:具备优秀团员基本要求,在青年学生中有一定号召力,在某一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其突出事迹具有引领示范性,本科生团员要求在2020年度学习成绩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
十大杰出青年学生:入选“百佳青年学生”,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有较强号召力,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励志勤奋、公益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很好的引领示范性,个人的学术志趣和成长经历能影响更多青年学生,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优秀共青团工作者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创新工作形式,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从事共青团工作一年以上,在岗工作时间半年以上。
3.优秀团学导师
“优秀团学导师”评选现已纳入我校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表彰为团学工作(思想引领、社会实践、社团指导、创新创业等方面)作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本校教职工,要求师德师风好,关心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受到广大青年学生好评,积极支持和参与团学工作。
4.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评星定级,2020年度下属团(总)支部被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团(总)支部的占比不低于60%。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团员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学校学院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
5.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要求,2020年度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团员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思想政治坚定、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党组织或上级团组织对团支部(总支)工作评价高。
6.优秀学生组织
(一)优秀院级学生会、优秀院级研究生会
(1)从工作理念出发,围绕核心宗旨,能够创造性的开展相关工作,有品牌性活动,师生认可度高。
(2)积极参与学校学生工作,认真完成院党委、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3)积极开展院内学生工作,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权益服务、文化活动四个板块上工作完整,并能将工作落实到位,取得良好成效。
(二)优秀院级学生青协
(1)能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实施自我管理,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品牌项目,有固定合作基地;
(2)能配合校院团委做好大型活动服务志愿者招募,做好志愿活动立项、参评申报的组织、宣传等工作,积极为同学参加志愿活动,培养公益精神提供平台;
(3)注重校院联动,积极参加校青协组织开展的联席会、常规活动等。
(三)优秀院级学生科协
(1)组织结构应独立完整、工作内容具体有效,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适合同学需求的、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
(2)能配合校院团委做好大型创新活动的组织、宣传、总结评比等工作,积极为同学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平台;
(3)注重校院联动,积极参加校大学生科协组织开展的专项培训、特色活动等工作。
三、评选流程
1.“千百十”优秀青年学生
优秀团员(含优秀学生团干部)由各学院团委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线下评审会确定,确定后填入附件7。
百佳青年学生请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制定本学院评选标准,组织由专业教师、班主任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以“青春故事分享会”为主题的线下答辩评审会,同时在学院团学新媒体平台展示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推荐者填写《百佳青年学生申报表》(附件3);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参加十大杰出青年学生学校评比(通知另行发布),同时填写《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表》(附件4)。
2.优秀共青团工作者
“优秀共青团工作者”评选直接参考“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材料,综合学院团委工作完成情况、个人工作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3.优秀团学导师
优秀团学导师每个学院可推荐候选1-2人,填写《优秀团学导师申报表》(附件5)重点推荐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学校将组织线下评审会评审产生(通知另行发布)。
4.五四红旗团委
(1)各学院团委对照去年制定的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全年工作,围绕组织建设、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总结亮点、特色和不足,注重与本学院近两年数据的对比,形成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不超过2000字),同时填写《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6);
(2)校团委通过一定形式调研青年学生对学院共青团工作的熟识度、满意度;
(3)校团委对学院共青团各类工作予以分项考核定级,并结合调研学生情况、现场答辩确定本年度的校“五四红旗团委”。
5.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由各学院团委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评审、确定,确定后填入附件7。
6.优秀学生组织
优秀院级学生会、优秀院级研究生会、优秀院级学生青协、优秀院级学生科协评比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青协、学生科协制定评选细则推选产生(具体评选细则由各学生组织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在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推荐出的人选(集体)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公认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团委拟报的各类别申报名单需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严格把关条件。各院级团组织要主动向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申报工作的情况,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五四评优工作做实做好,请各学院团委根据学校五四评优工作要求制定本学院评优工作细则,切实做好工作“留证”,过程“留痕”,相关评选过程、结果请在学院团学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
3.确保进度报送。此次评优工作覆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学院评优工作细则请于4月9日前报校团委备案,其他各类奖项推荐名单、申报表、汇总材料等于4月23日之前上报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南航公邮nuaatw@nuaa.edu.cn,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艺术中心二楼A206b)。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52116045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