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科教〔2019〕19号),结合自动化学院实际,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名额分配办法、奖励标准、评审程序、评审要求参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按照《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二、名额分配
自动化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校核定,结合本学院情况,学院按照各学科参评人数比例和各系具体情况划分,详见附件4。
三、时间安排
(1)9月24日,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组织学院研究生申报,9月28日24点前申报截止;
(2)10月5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者材料的审查,并将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在院内公示3日;
(3)10月8日前,各系组织专家组按照学科评审细则评审,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上报学院;
(4)10月11日前,学院组织对各学科上报获奖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现场对各学科上报最后一名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确定最终获奖候选人;
(5)10月16日前,学院将研究生获奖候选人名单在院内公示5日,并将获奖候选人材料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
四、申请流程及要求
申请人严格按照二级学科所在专业自行申报,申报材料要求参照附件5学院各学科优秀生类奖学金评审细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院。
(1)电子材料:申请人填报附件6表格的三个评分表(汇总表、成果计算表、个人汇总表,打包命名为:XX系-硕士/博士-姓名-国家奖学金.rar,电子的不要附证明材料,单项内容务必填在一个格子里,不要分若干行,否则一律打回重填),于9月28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caeyjs2019@163.com;
(2)纸质材料:申请人填写附件6中的申报材料模板后打印,按照模板要求将成果分值计算表打印附在内(本人和导师须签字),后续附证明材料,于9月28日17点前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自动化学院1号楼316办公室),逾期材料一律不受理。
(3)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在科研管理中录入个人各类学术成果、荣誉称号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研工管理”菜单下的“奖学金申请”中按类别填写申请,并提交导师审核,10月5日前完成。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