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232发布时间:2022-04-25

各相关学院及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根据科技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细则》(校资字〔2020〕2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对院级单位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学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院、平台/机组以及用户进行奖励,请各单位予以重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形式

1.考核设备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入固的产权属于我校且单台(套)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

2.考核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考核形式:绩效考核分校院两级实施,学校负责考核各院级单位(含校级共享实体平台及其挂靠单位),各院级单位对所管理的院级共享实体平台和仪器设备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本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内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使用效益基础数据,单位管理及运行服务成效。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基础数据包括被考核院级单位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率和年机时达标情况等。单位管理及运行服务成效包括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制度建设、组织机构、责任体系、运行管理情况以及综合效益等内容。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院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平台/机组自查(5月10日前)

1.仪器管理员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对名下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数据进行核对及信息完善。

2.仪器管理员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汇总仪器设备成果产出信息。

3.共享实体平台负责人对平台运行、服务及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二)院级单位自评(5月20日前)

院级单位成立院级单位考核工作组,开展自评工作:

1.对本单位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记录等考核材料进行全面核实、审查。

2.对所管理的院级共享平台和仪器设备进行考核评价,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分析、总结,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填报自评情况并上传支撑材料。

3.组织推荐本单位院级共享实体平台及机组参加校级优秀平台/机组评比,提交《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优秀实体平台/机组推荐表》(附件2)。推荐共享实体平台名额不超过1个,机组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与考核评价的大型仪器设备总数的10%(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4.推荐本单位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取得优秀成果的用户参加校级优秀用户评选,提交《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优秀用户推荐表》(附件3)。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与考核评价的大型仪器设备总数的10%(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三)学校综合评审(5月30日前)

由国资处牵头组织对院级单位开放共享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申报优秀的平台/机组及用户进行评比。评优的院级单位、平台/机组和用户均需现场汇报,结果在校内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级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对各院级单位的奖惩依据。

2.各院级单位应加强审核,确保相关数据及支撑材料真实、有效。不得瞒报谎报,一经发现,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3.各单位须于5月20日前完成院级单位自评,并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院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优秀实体平台/机组推荐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优秀用户推荐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84892765

电子邮箱:yinjy@nuaa.edu.cn

 

附件1:院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xls


附件2:2021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优秀平台机组申请表.docx


附件3:2021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优秀用户推荐表.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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