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旧版网站)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要求,我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进行更换。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实现“三证合一”,即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三个证书合为刊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唯一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从即日起,我校正式启用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将不再使用。
我校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66006826U。
特此通知。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使用流程图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使用申请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公告附件如下: |
附件1-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