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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本科生入学有关工作安排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315发布时间:2021-09-30

各学院:

根据学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生入校接待的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生进校前准备工作

1、学习了解学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每天登录智慧学工(xg.nuaa.edu.cn),查看最新公告及消息。

2、查看新生档案。

新生数据库已导入智慧学工,请阅览、了解每位学生情况。新生文本档案将陆续交接,辅导员须及时统计;对于文本档案尚未到校的,通知自带档案的学生上交或请学生回高中查询。辅导员须于第一学期内收集齐所有学生的纸质档案并在学院妥善保管,档案交接须在档案交接记录本上进行登记。

3、认真通读《新生入学指南》(附件1、附件2),熟悉新生接待流程。

4、定于92914:30在学工楼210会议室召开迎新工作会,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准时参加,领取新生报到材料(新生材料袋、学生手册、校园卡、交通银行卡等),按要求装袋,并提前将新生材料袋置于学生宿舍中,天目湖校区请联系学工办领取。

5、请各学院根据学院特色做好新生宿舍、报到接待点的氛围营造工作。注意:标语内容积极向上,严肃活泼;禁止将横幅、指示牌等悬挂于树木,禁止破坏绿植。

二、新生接待

1、新生报到接待时间为105日至107日。新生报到点位于宿舍楼下,每栋宿舍楼由相关学院负责(具体分工及要求见附件3)。报到点工作主要由宿管员与学生志愿者组成。学生志愿者由各楼栋的负责学院选派。新生首先办理住宿和报到、注册手续,领取校园卡、银行卡、宿舍钥匙(天目湖校区使用校园卡开门),安顿好行李后再前往相关点办理其他手续。

各学院可设立党员迎新工作站,选派学生党员参与新生接待工作。

2、报到点报到时,学生志愿者核查、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查验新生身份证,并在迎新系统(yx.nuaa.edu.cn中进行登记,对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遗失的予以备注。提醒新生以下内容:

1)校园卡密码为身份号后六位,请及时修改,尽量避免用自己的生日等容易破解的数字组合作为密码,同时及时告知宣传校园卡充值方式;

2)新生须详细阅读材料袋中的新生入学指南后方可办理各相关手续;

3)切勿轻信报纸预订、上门售卡等营销活动;注意财物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4)今年的新生体检采取手机预约形式,不再发放纸质体检表,仅发放《体检指引单》。具体内容详见《新生入学指南》或校医院通知。

3、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因特殊原因需要缓缴学费的到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爱心礼包,若有超出贷款额度部分的相关费用请按财务处缴费指南缴纳。新生绿色通道将军路校区设在西区教育超市旁原注册中心,天目湖校区设在B1一楼大厅。新生办理学费缓缴原则上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困难认定表》。有关学费缓缴事宜,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52119832

4、主动与未报到的新生联系,了解学生未报到原因,108日上午10点前将未报到新生名单(学号、姓名、未报到原因)报事务科,天目湖校区请同步报送学工办。

三、入学后相关工作

1、组织全体新生参加开学典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由团委具体通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由辅导员收取,学院统一办理。

3、收取校园卡和银行卡领取签名表

入学后财务处将随校园卡、银行卡发放校园卡、银行卡领取签名表。为确认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院辅导员督促学生领取并签字后于10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财务处收费管理办公室(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30办公室,电话84892239/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财务处窗口/天目湖校区师生服务大厅)。

新生报到后,各校区交通银行工作人员将采取上门和布设激活点的方式开展银行卡激活,具体方式参见附件,请各学院及时提醒新生。

4、为保障学生大学期间的权益,请各学院辅导员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医保。将军路校区新生四年费用600元,天目湖校区新生暂收取两年费用300元,预科学生1年费用150元。如学生确定不参加医保,需签署《不参加医保知情告知书》,由辅导员按照后期通知收齐备份,学校进行统一退费。

5、指导学生使用智慧学工系统xg.nuaa.edu.cn,并要求所有新生于1012日之前核对、完善学生基本和学生登记表等相关信息。

6、入学后将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户籍迁移和登记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7、入学后,将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为同意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办理医保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8、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可在绿色通道咨询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我校勤工助学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等,需要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尽快完成线上申请流程,线下签约工作预计10月份开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情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52119832

9、请新生辅导员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格认定及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工作,并于新生入校后通过深度谈心谈话等完成精准认定,最终认定结果于101417点前通过系统上报并同步在学院公示,公示注意方式方法,尽可能保护学生隐私。后续若发现存在实际情况与认定结果不符的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10、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学生手册》学习要求及发放时间、学生登记表、学生证等事宜另行通知。

11、开展档案核查、归档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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