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校“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的通知

作者:cae     审核人: 访问量:9发布时间:2016-05-26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水平,促进实验人员的研究素质与管理能力的提升,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校“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

申请者应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资字〔2007〕20号)和2016年“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所在学院(单位)审查。《申请书》可从国资处网站下载。已有在研“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2.申报流程

(1)“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登录国资处网站点击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http://sysweb.nuaa.edu.cn)进行申报。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登录OA系统密码。

(2)进入系统后,请选择“项目申请”—“实验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填写申请。由于网上项目申请有字数限制,填写时请根据系统字数提示适当删减内容。完整的电子版申报书(国资处网站下载)可通过添加“附件”进行上传,项目评审以完整版申报书为准,请认真填写。

(3)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请申报人所在学院(单位)领导进入系统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请将右上角角色由“教职工”切换为“部门审核员”。

(4)学院(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

(5)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学院(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初审,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进入评审阶段。

3.项目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项项目(重点项目)的评审过程包括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一般项目直接进行专家组评议。

通过专家组评审、拟立项的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校内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立项认定书》。

二、时间安排

1.2016年5月25日至6月15日,申请人填写项目申报书;

2.2016年6月16日至6月17日,学院(单位)进行审查;

3.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凯

联系电话:84892765

电子信箱:yk8312@nuaa.edu.cn

 

附件: 2016年“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指南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5月26日


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2016年“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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