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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年“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6个专项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642发布时间:2021-03-15

各位老师:

近期,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6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序号

重点专项

1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指南含青年科学家项目)

2

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指南含青年科学家项目)

3

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

4

固废资源化

5

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

6

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研究

一、申报注意事项

1. 本次申报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首次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

2. 申报注意事项和申报资格,详见科技部通知。

(1)专项1~3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详见通知网址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312/4210.html

(2)专项4~6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详见通知网址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312/4211.html

特别提醒:各专项对申报资格、课题设置和参加单位数量有不同要求,请仔细阅读各专项指南和形式审查要求。

3.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

(1)专项1~32021330日至510日;

(2)专项4~62021312日至56日。

二、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 申报权限开通

拟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请填写附件《拟申报项目清单》,于49日前发送到邮箱sunyuntao110@nuaa.edu.cn,以便在平台开通申报权限。

2. 联合协议用印

项目“联合申报协议”需加盖我校公章的,请尽早提交科研院会签,线下审批请到本部综合楼科研院603办公室审核、登记,线上审批请选择沈建新或孔祥浩会签;另外,联合申报协议中承诺配套经费的,请项目组务必说明配套资金来源。

3. 我校截止时间

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需经工信部审核推荐,具体截止时间需等工信部通知。请申报人尽量于4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4.如有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事项的疑问,请及时联系科研院高新技术办公室。

联系人:孙运涛 84891663  15850595009

         附件:拟申报项目信息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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