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反映较多的系统中项目申报书生成的公式、图片等格式乱码问题,省厅基础处已协调系统主管处室优化,正在加快调整。请申报人员,务必先编辑好申报书模版,系统调好后再进一步填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另,有关填报要求,传达以下3点重要要求:
1、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明确、合理、规范,不要出现范围性质的考核指标,比如不要写“发表论文2-6篇”等指标,需要明确是2篇还是6篇。考核指标应注重质量,不得虚报数量,否则会影响项目结题验收(结题严格按照一作/通讯计数)。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不考核产业化指标,不要写到合同任务里!
2、省基础研究计划支持自然科学研究方向的项目,不受理管理类、人文社科类项目。无论限项情况,请各单位提交推荐汇总表时务必认真审查项目名称和项目内容,不可推荐项目名称不符合规范或项目内容属于管理或人文社科类的项目。
3、申报人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名称是一个具体的研究内容,侧重原理、机制等方面的研究,项目名称应符合计划定位要求,体现项目研究的前沿性、基础性,同时也要具体规范地表达研究内容,不可简单的复制指南方向名称,更不允许出现应用、示范、技术攻关、产业化等表述。
例如①项目名称《低维材料中的新奇拓扑态及其输运性质研究》,符合基础研究定位,名称具体规范;②项目名称《痒觉神经生物学》,仅写了研究方向,不能体现研究内容,不符合要求;③项目名称《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改性及产业化工艺研究》、《基于混合故障辨识的北斗/GPS星座联合可靠导航技术》、《柔性石墨烯有机光电器件》等,研究工艺、技术、器件等都偏离基础研究定位,不符合要求。项目定位不符合要求的,会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
更多精彩,关注附件通知的注意事项。
校内联系人:霍然 025-84892758
附件1.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2.江苏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